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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7:31     浏览量:127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揭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1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118个岗位(高中教师岗位19个、初中教师岗位28个、小学教师岗位70个、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个),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年龄: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3.户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4.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1)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要求。

(2)报考人员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进行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且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5.具有与应聘岗位层次相符、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肄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2.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于2023年6月13日8:30至6月15日17:00扫描揭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二维码(附件2)进行报名信息填写。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名信息只能提交1次,请考生认真复核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经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须本人于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揭东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初审:

(1)《揭阳市揭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已毕业考生提供)。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已领取毕业证的考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提供)。

(5)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6)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未领取证书的,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认定信息截图;还未参加认定的,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合格的普通话证书(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考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只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考岗位以网上报名为准,现场确认时不得更改。

(2)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均应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5)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6)经招聘工作办公室资格初审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布。笔试工作按高考等级要求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依次类推。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区教育局对面试人选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须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各网点打印)。

2.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面试资格递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确定面试人选要求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体检。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

3.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核准和聘用

1.核准。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核准。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3.缺额情况。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区教育局)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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