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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27 0:09     浏览量:1011

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

一类岗位:1人,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一次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壮锦大道19号)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3.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行政中心C座司法楼102室,联系人:孔繁依,联系电话:0771-4819095。

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江南区司法局邮箱(sfj7903@163.com)并注明“应聘材料”,由司法局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四、面试

我局对报名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一类岗位参照公务员科员(工资4564元/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试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可参照四级主任科员)待遇执行,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江南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

2023年江南区司法局第一次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型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职称

其他条件

1

江南区
司法局

财务岗位

一类

1

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无要求

具有三年以上出纳、会计等工作经验的年龄条件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江南区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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