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外聘高标准农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年龄要求: 20-45周岁之间(1978年6月5日至2003年6月5日出生);
5、有水利、工程、设计、勘察、统计、会计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6、有相关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经验,能力出色者可以放宽学历及专业;
7、受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工作职责
1.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选址提供技术帮助;
3.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
4.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指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止(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平南县东方路平南县农业农村局6楼601室农田股。咨询电话:0775-7835827。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外聘高标准农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农业农村局农田股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成绩排名予以公示。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由县政府相关平台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协议期限3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服务期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五、薪酬待遇
外聘高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薪酬拟参照县内国企普通技术员工工资标准,基本工资3000元/月,学历补贴大专100元/月,本科200元/月,研究生300元/月,硕士生500元/月,博士生600元/月,职称补贴初级200元/月,中级300元/月,高级500元/月,工龄补贴为工龄×40元/月(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综上,劳务费待遇为每月3000元—4200元。应缴部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另行缴交。外聘高标准农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我县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未尽事宜,请与平南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775-783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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