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城区石角镇政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精神,我镇计划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基层服务知识,服从组织安排;
3.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如下: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9:00-12:00、15:00-17:00;
地点: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核要求
请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①个人履历表:
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下载地址:http://sjzzb.top/resume.xls,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
②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⑥有则提交:退役士兵证或B牌驾驶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本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将电话或微信工作群通知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考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如入围人数不足以达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3.总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四)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1.招聘工作小组将对通过体检考生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对弄虚作假、未如实申报个人情况等不符合岗位录用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充。
3.本次招聘由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三、薪酬待遇
根据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执行。
四、咨询方式
石角镇党建工作办冯小姐:0763-320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