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经麻江县人民政府批准,麻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为使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初审、现场量测身高视力、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3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限退役军人报考岗位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4.报考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2001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部分岗位不低于1.55米)。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7.截止2023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8.截止2023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和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一)岗位职责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监察机关留置措施看护及相关勤务工作。
(二)报酬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留置看护期间补助100元/天,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增长机制为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按每年增长100元计算)。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时至6月2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麻江县公安局320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县公安局政工室(0855-2622294)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4.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其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调剂到其他岗位,并增减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6月2日下午16时前改报到符合本人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初审结束时间为6月2日17时。
本《招聘方案》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减少、取消或调剂招聘岗位计划、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考务信息公告均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现场量测身高视力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现场量测身高视力。现场量测身高视力并当场作出是否达标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现场量测本人身高、视力有异议的考生可要求当场复测一次。对现场量测他人身高、视力有异议或举报的,须在量测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身高、视力达标考生参加下一环节。
考生持以下材料参加现场量测身高、视力:
《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本《报名表》将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中多次使用,请妥善保管);
现场量测身高、视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身高、视力达标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4分25秒,31岁(含)以上≤4分35秒),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4分20秒,31岁(含)以上≤4分30秒)。体能测评单次确定成绩,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身高视力量测使用的《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3年6月3日
地点:麻江县公安局正大门口院坝。
公布成绩: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4日
地点:麻江县公安局四楼视频会议室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实施。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确认。
2.资格审查要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限退役军人报考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与考生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含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⑤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⑥身高视力量测、体能测评使用的《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
(2)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因资格复审不通过、违纪、考生放弃导致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6)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身高视力不达标、体能测评不合格、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员通知面试时间
(六)面试及综合成绩
1.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员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等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本《招聘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依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
(九)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麻江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务咨询电话:0855-2622294(麻江县公安局,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2622596(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三)考生查询《招聘方案》请登录“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公告信息(如考生成绩、面试时间等)都将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麻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