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教育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就业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学校公开选聘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岗位设置
教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职教师2名(其中兼职教学秘书1人)。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
1.政治上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行为规范、学风严谨。
2.具有教育学、管理学、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或发展潜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本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本部门工作提升和快速发展。
4.教研室主任应具有副科级岗位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我校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我校工作经历;或聘用在我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3年以上我校工作经历。
5.教研室副主任应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2年以上我校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我校工作经历;或聘用在我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2年以上我校工作经历。
6.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职教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善于交流沟通,有较强的表达能力与教学授课能力;
3.具有较为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较为丰富的科技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就业、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为学生提供持续且专业的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
4.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5.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请有应聘意向的老师填写附件1《创新创业学院公开选聘教研室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于2023年6月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报送南校区务实楼11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15936517734@163.com。
2.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选聘各项工作。
3.公布录用。根据选聘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岗和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刘缆 0373-3831685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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