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拟招聘7名队员(含驾驶员1名、文职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名额:7名(其中战斗员5名、驾驶员1名、文职人员1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矿山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4.战斗员和驾驶员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需持有A1或A2驾照);文职人员要求女性,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03年5月1日以前出生)。
5.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文职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战斗员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5.0(战斗员、驾驶员)及以上。
7.具有良好的品德,政治审查、体检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战斗员优先招录解放军和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持有无人机操作证者、有写作特长、有危化专业(或化学类其他专业)、单杠引体向上特长、具备3000米和1500米跑特长或在武警、消防、部队担任过班长及地方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担任过中队长、班长职务和具备5年(含)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优先;文职人员优先招录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工作经验或党建工作经验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传染性疾病者。
5.色盲及耳聋者。
6.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7.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8.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9.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者。
10.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
11.酒驾、文身等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12日
2.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欣山镇拥军路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内三楼)。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在一张A4纸上)、学历证、退伍证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项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两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否则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报名参加考核人员按1:3及以上比例开考(驾驶员、文职人员除外),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总成绩设100分,战斗员和驾驶员的总成绩为体能测试50分、笔试30分、面试20分;文职人员的总成绩为体能测试50分、笔试20分、面试30分。
1.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
战斗员及驾驶员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俯卧撑(具体要求见附件1)。
文职人员测试项目:1500米跑、仰卧起坐(具体要求见附件1)。
2.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接到笔试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一小时到考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战斗员和驾驶员笔试主要内容为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理论知识,以及扑火技术战术、扑火安全常识等;文职人员笔试主要内容为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理论知识,扑火安全、救治伤员、党史、公文写作等知识。
3.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驾驶员、文职人员除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4.公布成绩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按单项(单杠、1500米跑)成绩优秀者排前。考试总成绩将在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公众号网站进行公示,可递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指定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专业森林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自愿放弃的须递交放弃承诺书,不递交承诺书的按“不诚信”列入黑名单报备县组织、人社部门。如有递补的,递补人员须按照招聘程序进行体检、政审等。
(四)公示、培训试用
1.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2.培训试用
新录队员,按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培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考《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选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公休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待遇
队员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统一发放服(被)装。正式聘用队员月基本工资4500元起(含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选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逐年增长等长效激励机制。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基本工资为2600元/月,工作每满1年增加100元,达到3000元后不再增加。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选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咨询电话
0797-3701916(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远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安远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 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参加工 作年月 | 政治 面貌 | 健 康 状 况 | |||||||||
学 历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驾照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主要 工作 简历 (工作时间、所在单位、从事工作) | |||||||||||
家庭主要 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奖惩 情况 (奖励时间、项目) | |||||||||||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1、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 2、经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 经办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
注:(1)队员简历从工作起填写(含参军入伍);(2)文职人员简历从大学起填写;(3)年月填写范例:1998.02-2000.12;(4)“政治面貌”栏填:中共党员、其它党派或清白;(5)报名表报名现场可以打印;(6)电子照片为1寸免冠照。
附件1:
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11分 | 12分 | 13分 | 14分 | 15分 | 16分 | 17分 | 18分 | 19分 | 20分 | ||||||||||
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
1.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正手握杠,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2.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3.完成标准单杠引体向上6个开始计分(5个及以下计零分),后每拉1个计1分,满分20分。超过25个的,按最高个数计录成绩。 | |||||||||||||||||||||||||||||
3000米跑 (分、秒) | 17′ 00′ | 16′45′ | 16′30′ | 16′15′ | 16′00′ | 15′45′ | 15′30′ | 15′15′ | 15′00′ | 14′45′ | 14′30′ | 14′20′ | 14′10′ | 14′00′ | 13′50′ | 13′40′ | 13′30′ | 13′20′ | 13′10′ | 13′00′ | |||||||||
1.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3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2.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3.满分20分,用时慢于17′00′的,计0分;用时快于13′00′的,按最快分、秒数计录成绩。 | |||||||||||||||||||||||||||||
俯卧撑 (个)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
1.测试时双手撑地,双手间距与肩同宽,身体挺直,屈臂使身体下降至肩与肘处于同一水平面,然后将身体平直撑起,恢复至开始姿势为完成1次。测试限时为1分钟。 2.完成标准俯卧撑11个开始计分(10个及以下计零分),后每做1个计0.5分,满分为10分,达到满分后不设置加分。 | |||||||||||||||||||||||||||||
1500米跑(分、秒) | 3分 | 6分 | 9分 | 12分 | 15分 | 18分 | 21分 | 24分 | 27分 | 30分 | |||||||||||||||||||
10′00′ | 9′40′ | 9′20′ | 9′00′ | 8′40′ | 8′20′ | 8′00′ | 7′40′ | 7′20′ | 7′00′ | ||||||||||||||||||||
1.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5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2.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3.满分30分,用时慢于10′00′的,计0分;用时快于7′00′的,按最快分、秒数计录成绩。 | |||||||||||||||||||||||||||||
仰卧起坐(个) | 2分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14分 | 16分 | 18分 | 20分 |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
1.测试时仰卧于地面上,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交叉抱于胸前,另1人压住测试者双脚。坐起时双肘触及两膝,侧卧时两肩平触地面。测试限时为1分钟。 2.完成标准仰卧起坐21个开始计分,后每做1个计2分,满分为20分,达到30个满分后不设置加分;20个(含20个)及以下计零分。 | |||||||||||||||||||||||||||||
备注 | 1.根据情况选择单个或分组考核。 2.总成绩最高50分,每项超过各单项最高分数的,超过部分不增加得分,可作为择优录取的一个参考指标,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 3.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4.各项考核需要安排人员做好保护,确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