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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7:13     浏览量:1327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我县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共120名,招聘的各社区工作者具体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沽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如果实际招聘人数少于计划招聘名额时,各社区实际招聘人数按照原定名额比例进行划分。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基层工作的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后又取得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占招聘名额的80%(96名);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占招聘名额的20%(24名)。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读学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 27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4.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报名人员自行从沽源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下载《沽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表内所需信息认真填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其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将《报名表》如实填写打印(正反面打印)后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人姓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时所提供身份证必须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考生报名前,须全面了解本次的招聘公告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8.考生在报名时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提供打印版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A4纸)。

(二)笔试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组织,纪委监委人员全程监督。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五日后,在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沽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划定。

(三)面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关注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查看面试有关动态信息。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役军人、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政审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奖励惩戒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复核。因体检、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重新开展体检、政审程序。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沽源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提出聘用意见,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抽调到乡镇等其它单位工作。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聘用人员系聘任制社区工作者,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任职后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见习期1年。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20〕9号)规定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政审、递补的,后果自负。

2、考生须常关注(http://www.zjkgy.gov.cn)沽源县门户网站,注意查看本次招聘的后续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做好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313-5812177

0313-5812296

中共沽源县委组织部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沽源县民政局 沽源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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