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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职消控管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0:20     浏览量:7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消控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龙泉市人民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消控管理员1名。

招聘岗位

经费形式

性别要求

户籍要求

年龄要求

学历

专业要求

职称或职业资格

备注

专职消控管理员

财政适当补助(报备员额)

不限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

消防工程、消防工程技术、消防救援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指挥

消防行业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

需要长期值中夜班;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龙泉市外委培生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须在5月30日前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为准)。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起至6月5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用压缩包形式以“姓名+招聘岗位”命名于2023年6月5日17时前发送至1019800780@qq.com。

报名材料:《2023年龙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PDF版(见附件1)、身份证PDF版、学历、学位证书PDF版、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PDF版,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PDF版。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PDF版、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PDF版(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PDF版。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版;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龙泉市外委培生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PDF版。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及时告知初审情况。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6月9日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龙泉市人民医院四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其中消防基础知识约占20%。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

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

3.考生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全部入围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标准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从体能达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携带网络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本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本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龙泉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0578-7220011)。

(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龙泉市人民医院:0578-7220011

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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