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满足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黄冈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下称“招聘单位”)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黄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b.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黄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b.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专项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黄冈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进行。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13-8118701。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3年5月31日9:00至6月7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填写报考信息。6月6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8日17:00,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13日12:00至6月18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冈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四)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关于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并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原则上报考人员应以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岗位(ZP01)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土木工程相关知识等;通信技术人员岗位(ZP02)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相关知识等。卷面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上午
(2)内容:0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含专业知识)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关于开考比例的确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市国动办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在市国动办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市国动办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市国动办官方网站公开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加试。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均通过市国动办官方网站(http://rfb.hg.gov.cn/)发布。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市国动办官方网站发布。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市国动办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122066(黄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综合协调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22003(黄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考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