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即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以及院领导、部门领导、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2日。
(三)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6月2日前,将以下资料以面呈方式送交炎陵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炎陵县人民法院官网下载使用或现场报名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的,学位证需复印件一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在工作日递交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一并带来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2023年6月6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选;
2.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22743256
炎陵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9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