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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16:53     浏览量:955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惠来县委、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惠来县教育系统2023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4人(具体招聘单位和人数及学历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8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补贴资格的,可享受我县相关人才政策补贴。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14日至16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提供)、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资料在5份(含)以内的请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6月18日至21日,县教育局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经网上资格初审确认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6日-28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对应《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报考者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全部笔试科目成绩合格凭证(对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先行报名;对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持学校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先行报名。

所有拟聘人员在正式办理聘用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省核发的合格证,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符合加分规定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省核发的合格证;2023年服务期满的人员,可在7月10日前到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提交省核发的合格证,逾期不予受理。

5.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和“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报考,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七、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共命制一套题,主要测试从事本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30-11:00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将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分)。

八、资格复审

被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提供);

6.教师资格证书;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从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高分到低分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并发布公告后不再递补。

九、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十、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二、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惠来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聘用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的,须到基层高中学校支教1年,支教结束后回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周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招聘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学习资料。考试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663-6692400(惠来县教育局)。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 来 县 教 育 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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