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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持人(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8号)

发布时间:2021-10-21 17:26     浏览量:118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县事业单位主持人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使用辉南县人才交流中心编制,共招聘主持人5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名(详见附件1),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持人(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8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8.普通话标准,音色音质好;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舞台主持、应变等综合能力。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主持人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2.报名地点:省人才大厦4楼407室(建设街2650号)(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证(一级乙等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正面照3张。

5.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附带县级及以上电视台影像资料。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8.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

面试地点:长春市就业训练中心(翔运街1092号)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进行加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注意事项: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播音主持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现场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内容包括:出镜形象、语言口头表达能力、音色音质、舞台主持临场状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出现入围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缺额的,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为确保招聘质量,面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及考察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和考试组织机构从报考同一岗位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聘用之前,自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和考试组织机构从报考同一岗位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辉南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才政策

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同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博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九、政策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431—82537679

政策咨询电话:0435—82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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