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宁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闽东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已有89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2〕30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3〕4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6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热爱职业教育;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4.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的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3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二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安排使用意向 | 备 注 |
05 |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 | 研究生 | 硕士 | 1 | 从事机电一体化教学工作 | |
08 | 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气自动化类 | 研究生 | 硕士 | 2 | 从事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学工作 | |
09 | 机械类、材料类 | 研究生 | 硕士 | 1 | 从事材料工程专业教学工作 | |
15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研究生 | 硕士 | 2 | 从事思想政治教学工作 |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
合计 | 6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以下简称“报名平台”),不缴费,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平台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大学阶段填写起,按照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情况。
4.申诉审核。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5.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前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1.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30日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地点设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3.面试形式:本次招聘无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分为技考和试讲:技考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相关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一般为操作、制作、动作等项目;试讲以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片段教学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等。
4.面试方案:具体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将于6月24日前公布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网站(https://www.ndzy.cn/rsc)。
五、成绩计算
技考、试讲、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技考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技能考试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技考成绩直接取平均分,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最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出名次。
六、资格复审
学校将于面试的后一天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我校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我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福建省或宁德市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核、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告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学院路600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电话: 李老师0593-6388568、18959393090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