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政治思想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 人数 | 其他条件 |
1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类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质的可放宽至中专。 | 2 | 年龄不大于35周岁,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资质的可放宽至45岁。 |
2 | 护士 | 临床护理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年龄不大于30周岁,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优先录用。 |
3 | 检验技师 | 医学检验类(技术)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年龄不大于35周岁,取得检验技师证、有临床执业经验者优先。 |
4 | 医学影像技师(心超) | 医学影像类(技术)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年龄不大于35周岁,取得影像技师证、有临床执业经验者优先。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请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23年6月10日17时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电子版发送郝店镇卫生院办公室,邮(760416063@qq.com)或带有关复印件到本院办公室报名。报名信息及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聘用
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经考试、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四、工资待遇
录取后待遇按医院相关临时工作人员标准,取得专业资格证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其他专业人员试用期1000/元;试用期满后按卫生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绩效工资待遇。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9908666694
地址:广水市郝店镇郝店街中兴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