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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7:27     浏览量:827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现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981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四)非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运用基础办公软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人事科(南通市海门区北海东路1号城管局2楼),联系电话:0513-68905172。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5.资格审查。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城市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下同)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3),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14:00-17:00到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电子健康通行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无28天内境外或21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一、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905172(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13-89282671(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城管局纪检组)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其他条件和岗位主要工作

1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01

协管员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

非应届

辅助从事城市数字化管理工作,能熟练运用基础办公软件。

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参加工作

时间


政治面貌


婚姻

状况


身份证号


报考

岗位


岗位

代码


家庭地址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学历


学  位


联系电话


固定

电话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家庭成员

主要情况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声  明

本人保证上述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因填写有误或不实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签 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

 

 

 

 

初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如实填报下列情况,在相应的“□”内打“√”: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您近7日内体温监测结果是否正常(低于37.3度)?

是 □ 否 □

2.您近期是否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症状?         是 □ 否 □

3.您是否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28天内国(境)外旅居史?                                      是 □否 □

4.您是否21天内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28天内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史?                   是 □ 否 □

5.您是否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是 □  否 □

6.您是否已经完成第一针□、第二针□疫苗接种?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填写均真实、完整、准确。本人已知悉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中的防疫告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接受有关处理。

签名: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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