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工作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护理人员15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证;(应届大专毕业生已通过护士执业考试并提供成绩通知单);
3.年龄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95年5月31日以后),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29周岁(出生日期1994年5月31日以后);
三、招聘方式
1.招聘考试包括理论笔试、操作考试两项内容,每项考试总分均为100分。两项考试成绩各占40%、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如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1.5比例,医院可根据考试人数核减招聘人数。
四、报名时间
2023年 6月1日- 2023年6月20日。
五、报名地点
应聘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成绩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0796-5707010,07965701346)至人事科报名。
六、考试时间
理论笔试:6月28日8:30-9:30
操作考试:6月28日14:30-17:30
七、考试地点
理论笔试:门诊五楼会议室;
操作考试:门诊六楼技能培训室。
八、招聘人员确定
1.理论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60%)=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体检合格后上岗,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则依次替补,试用期3个月。
2.应聘人员遵循诚信原则,如发现隐瞒违法行为等不符合招聘条件问题,将自动解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医院宣传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万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资格复审合格,给予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医院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万安县人民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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