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建于1949年12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深入推进“多语种+”办学战略和以“跨、通、融”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培养“会语言、通国家、精领域”的卓越国际化人才,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
为适应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需要,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学校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高校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等学术平台。上外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上海市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
2.中文学院(筹)院长
学校中文相关学科现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中国语言文学下设5个二级学科方向。同时学校拥有3个中文类本科专业,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于2020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为响应国家战略需要,优化学科布局,强化学科内涵,拟筹建中文学院。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必要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熟悉相关学科发展规律和教学科研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同学校办学理念,有丰富的组织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能力突出,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3.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熟悉国内相关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现状,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5.应聘入职后须全职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工作岗位。
三、待遇(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待遇参照学校引进人才相关标准执行,具体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请应聘者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院长岗位应聘申请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报名材料包括: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院长岗位应聘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谈面试
学校择优遴选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面谈面试。
(四)确定人选
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人选,经面谈协商、组织考察等程序后,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 磊、范培华
联系电话:021-6770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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