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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10:29     浏览量:919

山西传媒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其前身是原广播电视部1983年建立的华北广播电视学校,在此基础上1990年成立广播电影电视部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划转山西省人民政府,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设立山西传媒学院,成为全国第三所公办传媒类本科院校。2010年与山西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学生,2016年与山西大学联合培养新闻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20年被山西省学位办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八所“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之一,山西省委宣传部“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山西省宣传干部培训基地”,是教育部百所“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山西电影学院、视听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播音主持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表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筹)、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和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播中心、戏剧影视研究中心、白燕升戏曲研究传播中心、文化创意与设计研究中心5个研究机构。有30个本科专业,其中8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涉及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等4个学科门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工商管理类、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等8个专业大类。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传媒学院为山西省开展人员总量管理及取消行政级别试点单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事业单位性质和公益属性保持不变;新聘用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

山西传媒学院2023年全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证件扫描版发至山西传媒学院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rsc@cusx.edu.cn)中,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山西传媒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报名材料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传媒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传媒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本人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来校待遇政策

山西传媒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校待遇

待遇类别

待遇政策

学校待遇

依据《山西传媒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与学校一级学科一致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科研启动费不低于15万元;学校周转宿舍一套。参照校内副教授7级岗位绩效发放2年。
与学校一级学科不一致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政策。

晋中市待遇

购房优惠政策:

按照博士最高1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由市级财政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由市级财政补贴”。

太原市待遇

依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 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 提升补助的通知》: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3号),可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
学费补贴:3万元,分两次发放,来并工作当年发放18000元,工作满3年发放12000元。
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为20万元,一次性发放。夫妻双方以共有产权按同一住房申请的,所领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山西省待遇

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财教[2020]96 号):
生活补助:10 万元(博士后20 万元)。
科研启动费:5万元(博士后 10 万元)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传媒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高老师 吕老师

咨询电话:0351-2772136

监督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351-277207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

山西传媒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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