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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13:40     浏览量:87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怀化市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怀办发电〔2018〕6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外人员或本县内非在编在岗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部分急需紧缺型岗位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10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的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条件:所有岗位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岁(即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6.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是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10.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已通过我县以往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zx.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zx.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证、证件照、获奖证书、报名表(附件2)、“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扫描后,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报考学校+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rsg8253787@163.com。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靖州县教育局人事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二楼)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靖州县教育局人事股。应聘人员须填写《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核验。

3.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有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如被确定聘用,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于设置开考比例的引进岗位,报名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引进计划。

5.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要求有开考比例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指导。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8:30至结束,迟到考生不得入场,中途不得擅自离场。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是否有吸毒史项目。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合同后,在靖州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策待遇

(一)政治待遇。本科层次人才工作满四年后(含试用期),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在事业单位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可提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或享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领衔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整到党政机关工作。

(二)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工作住房免租金待遇,保证引进人才居住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携家属的60平米左右),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期限为5年。对在服务期内首次在靖购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住房补贴3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住房补贴20万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或硕士研究生人才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国家二级运动员(在省级比赛获得前八)、“双一流”本科学士或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住房补贴6万元,补贴按20%/年,由用人单位对人才年终考核合格后分5年兑现(享受首次购房补助后不再继续享受住房免租金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住房补贴,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服务期满后继续留靖,且购房补贴未发放完的可按年继续发放,服务不满5年离开靖州的,需退还已经享受的住房补贴。

(三)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对人才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年60000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年4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每人每年36000元,国家二级运动员(在省级比赛获得前八)、“双一流”本科学士或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18000元,非“双一流”本科学士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服务不满5年离开靖州的,需退还已经享受的生活补贴。

(四)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需要安排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五)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8221217(靖州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745-8258508(靖州县教育局)。

附件1:《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附件2:《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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