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需要提交有效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相关证书,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护士条件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人力资源部212室(湖南省醴陵市青云北路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护理专业必须为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1226370384@qq.com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专业+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2)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3)应聘医师、护士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但未注册,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5、其他要求:
(1)请应聘者持1寸近期同底彩色相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
(2)应聘临床医师岗位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除外。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者,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8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3)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
(4)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理论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23215208(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1226370384@qq.com
监督电话: 0731-23230477 (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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