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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2023年赴区内高校现场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16:26     浏览量:935

为适应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东兴市定于2023年6月4日至7日,赴区内高校现场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东兴市公立医院医师岗位4个,计划招聘医师13名,详见附件《东兴市2023年赴区内高校现场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2022届、2023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愿意在东兴市从事卫生健康工作5年以上。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的义务,遵守单位的纪律。

(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条件。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东兴市2023赴区内高校现场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广西中医药大学专场。

2023年6月5日上午8:00—9:00,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时珍楼5楼(502、503、504室),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

(二)右江民族医学院专场。

2023年6月7日上午8:00—9:00,右江民族医学院6栋203、208,广西百色市城乡路98号。

四、现场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招聘医师。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防城港人才网及相关高校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组到该校开展招聘工作当天上午8:00时止,应聘者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东兴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二维码”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后,根据个人实际,自行到各现场招聘点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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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二维码)

(二)资格审核。

1.广西中医药大学专场:2023年6月5日上午8:00—9:00,在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时珍楼5楼(502、503、504),接受应聘人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2.右江民族医学院专场:2023年6月7日上午8:00—9:00,在教学楼6栋203、208,接受(前站招聘后的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三)笔试。

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免笔试,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广西中医药大学专场:2023年6月5日上午9:30—10:30,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现场进行笔试。

右江民族医学院学专场:2023年6月7日上午9:30—10:30,在右江民族医学院现场进行笔试。

(四)面试。

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其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并电话通知考生。

(五)签订协议。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若面试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其他有关程序

(一)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规定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察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察结论。

(二)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成绩、综合表现、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须在两年内考取应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东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07707669979,监督电话:07707681656。

东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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