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广东

红海湾实验室综合管理人员招聘公告(2023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6-07 10:32     浏览量:1674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简称“红海湾实验室”)是2020年2月1日在汕尾市注册成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是广东省批准建设的第三批省实验室成员。

红海湾实验室围绕广东省海上风电、新能源产业布局与规划,以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与创新性应用研究为导向,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汇聚能源领域优势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力量,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科研人才,攻克海上风电、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充分发挥“研发中心、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综合效应。

根据《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3号)文件,红海湾实验室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实行政府所有、实体化建设、独立法人运作,不定行政级别、不设工资总额限制,实行社会化用人和市场化薪酬制度。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本地化专业团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序号

部门

招聘岗位

人数

1

综合管理部

综合文字岗

1

2

商务合同管理岗

1

3

基地后勤管理岗

1

4

政企接口管理岗

1

三、招聘基本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热爱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要求。

3、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备较好的语言组织与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采用公开招聘方式。

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成立评审专家组开展面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专家组对应聘者以打分形式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提交红海湾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聘用。

五、报名要求

应聘报名时间长期有效,相应岗位人员招满即止。应聘者须将个人简历发至swlab_hr@163.com,邮件主题名称为竞聘岗位+姓名,例如“综合文字岗+张三”。

六、薪酬待遇

工资、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结合红海湾实验室薪酬制度执行。

七、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红海湾实验室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3年,合同到期是否续聘按实验室统一部署。实验室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续聘解聘、奖惩晋升、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实验室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2、参与竞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漏尚未公布的信息。

3、本公告由红海湾实验室负责解释。

红海湾实验室咨询电话:0660-3827186

附件: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

2023年6月6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