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综合类36名,教育类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4日9:00至2023年6月27日17: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综合类、教育类)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sfsyzp2023/)进行注册报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6月17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并于7月5日带证书原件或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证明到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502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6.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3年7月2日9:00至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请于2023年7月6日9:00至8日17:00登录“2023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综合类、教育类)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sfsyzp2023/),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综合、教育两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登录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shun.gov.cn/)查询成绩。
4.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打印件,复印件无效。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请留意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提交一式两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两份(请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过关者进入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放个人面试成绩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招聘单位将进入递补聘用程序。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资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综合类:0753-6886391;教育类:0753-6618639。
4.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688223。
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热线电话:4008228076。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