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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预选推免生留校工作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20:45     浏览量:1453

为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优秀年轻人才、后备人才的储备培养力度,根据“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我校接收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提前预留,充实到教学、管理、医疗师资队伍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hljucm.net“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我校接收的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含直博生);

(四)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2023年6月25日12时;

2.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接收推免生身份证明(附件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4)、身份证正反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本科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及辅导员岗位要求的学生干部和党员证明(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zyyrsc@126.com。

审核结果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证手机畅通。

(三)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待通知。

请考生关注学校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接收推免生身份证明(附件3);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4);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本科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

(6)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学生干部、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根据最终报名情况,若有岗位计划调整,届时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由人事处参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辅导员岗位面试另行组织,其余岗位将学校组织的推免考试面试成绩直接作为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直博生免笔试,即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不同层次推免生同时报名的,直接选用直博生。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顺序录取。按照最终成绩排名,确定预留校人选,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签订预留校工作协议。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

(五)其他相关事宜

1.预留校人员读研期间留校工作为兼职形式,适当发放补助,学校将于读研中期及毕业前分别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方可在毕业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事业单位编制),否则将取消留校资格;

2.预留校硕士推免生办理留校手续前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学校为其保留岗位三年,管理方式参照上一条;

3.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驻校纪检监察组电话:(0451)82193453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预选推免生留校工作公开招聘计划表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3.接收推免生身份证明模板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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