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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招聘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7 22:17     浏览量:1382

周口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招聘硕士研究生

实施方案

周口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6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分为人民路院区和文昌路院区,两个院区编制床位合计2550张,开放床位合计3500张。在职职工3007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695人。年门诊量150万人次,出院病人10.05万人次,手术病人7.3万台次。系国家级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新乡医学院附属医院;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拥有PET-CT、SPET-CT、256排高端CT、3.0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200余台件。在2021年国家公布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居“A”等级。

根据医院“一院两区”发展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人员共计158名,具体详见附件1:《周口市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所要求的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3.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

5.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方案经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后,发布在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和周口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网上报名、发布考试招聘信息、公告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 报名地点: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周口市八一路南段93号)。

3.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 提交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学校出具硕士研究方向证明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⑤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⑥现场提交《周口市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考生提前下载并填写完整。

五、招聘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周口市中心医院联合委托第三方面试的方式进行。由5-9人组成面试答辩考核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面试成绩确定: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七、公示、聘用

对于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人事代理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委监委组和周口市中心医院监察室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周口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94- 8269113

监督电话:0394- 8269113、8269107

附件:

1、《

2、《

周口市中心医院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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