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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3:41     浏览量:1044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和社会灾害防控能力,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0名

1.战斗员岗位180名

2.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2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热爱消防,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服务消防建设事业。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首次招收时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有初中(含)以上或同等学历。

5.身体条件符合《职业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应无纹身。

6.无被治安(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不良记录。

7.个人征信良好。

8.执勤车辆驾驶员应聘人员必须持B2证(含以上)、驾龄5年以上且目前驾驶与证件相匹配车型、驾驶期间无责任事故。

三、岗位职责

1.战斗员岗位,主要负责基层队站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24小时驻勤。

2.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主要负责基层队站消防车辆驾驶及维护保养工作,24小时驻勤。

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战斗员每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执勤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工龄工资逐年递增,兵龄可折算为工龄。

2.入职满一年以上,享受年终5000至10000元绩效奖励,缴纳社保“五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战斗员、执勤车辆驾驶员月休假10天,未休按照每天50元给予补助。在职期间,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度休假。

4.在队期间,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统一配发被装及标志服饰。

5.每年享受职业健康体检。

6.在职期间可聘任为队伍管理骨干,可参加学历提升、B2驾驶员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报名。连续入职满三年,子女入学、入托享受优惠待遇,予以优先安排照顾。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单位: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到就近消防站咨询报名)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1389号(SOS儿童村旁)

联系方式:邱先生15105936463 0594-2810119

报名邮箱:ptxfzzb@163.com(可将个人基本信息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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