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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09 6:22     浏览量:124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创建于1970年,2004年由原长沙大学(专科)升格为本科院校,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坐落于浏阳河畔,占地约1970亩,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被誉为“最美大学校园”。学校距长沙火车站10公里,距高铁长沙南站15公里,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25公里,地铁3号线设“长沙大学”站,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43亿元,藏书152.7万册。现有16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5700余人,已累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423人。我校现有教职工118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7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0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达41%。

学校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余个;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8个,国际合作科研平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长沙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 “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20个。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除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本次应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计划招聘13人,详见附件《长沙学院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说明:1.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均为硕士,年龄须30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证。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否有亲属在校为报名必填项目,请应聘者如实填写。

六、招聘程序

1.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csu.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czp.ccsu.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 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网站: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 http://rczp.ccsu.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17: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

(4)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5)开考比例:岗位要求为硕士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3. 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笔试。

4. 笔试

(1)笔试时间由学校在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应聘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门;应聘党政管理岗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一门;应聘其他专技岗、学生辅导员岗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公共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而定,考试大纲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

(3)笔试成绩的合成:应聘其他专技岗、学生辅导员岗的人员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他岗位笔试成绩以考试科目成绩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待定,请应聘人员关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czp.ccsu.cn)有关通知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 资格复审和考核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学生辅导员岗、党政管理岗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在报考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其他专技岗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其他专技岗、学生辅导员岗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资格复审,如两门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均可进入资格复审;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党政管理岗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均可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A.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B.应聘学生辅导员岗的人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或党费缴纳证明。

C.岗位要求所提及的其他材料。

(4)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专技岗、学生辅导员岗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具体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6)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

6. 总成绩合成

参加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7. 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学院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8. 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心理测试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9. 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

七、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426136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260025

3.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附件:1.长沙学院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学科专业目录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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