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媒体转型发展、融合发展,立足县融媒体中心人员紧缺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重新择优选聘县融媒体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共13名。灵丘县择优选聘融媒体中心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聘,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1.摄像记者岗位2名,
2.摄像记者岗位(轨道摇臂等特种拍摄、1名
3.摄像记者岗位(无人机航拍等特种拍摄)1名
4.新媒体图文动漫制作岗位2名
5.广播电视音视频制作岗位3名
6.新媒体运营岗位(微博及短视频平台方面)4名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严肃程序、阳光作业的工作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优留劣汰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选聘方式及用工形式
(一)选聘方式:由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二)用工形式:由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对选聘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根据用人单位(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对聘任员工考核意见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及辞职辞退手续,合同三年一签。用人单位(灵丘县融媒体中心)依照各自的考核制度并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对聘任人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责令众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前解聘,对于连续三年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人员,可按正常程序续签合同。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表1)相匹配(专业设置按照最新《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有专业特长者可以不限制专业。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含临时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或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
(5)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行为的;
(6)有非正常上访记录的;有犯罪记录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选聘人员的待遇
基本工资不低于230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以后如遇山西省缴费标准和基数发生变化从其规定。
六、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此次招录考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要求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入职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将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电视台、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山水灵丘APP客户端、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众号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从发布公告到报名开始)不少于7天。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①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审核必须本人亲自参加审核,不能代替,每人限报1个岗位。
②报名者须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灵丘县2021年择优选聘融媒体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将报名表及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彩照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ongyirenli2020@163.com。
③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到10月29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10月30日到10月31日。
报名费:每人100元(贫困户、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凭相关证件免报名费)
地点: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唐河绿洲西门南20米)
④2021年8月份报名成功且缴完费的考生(特指报考附表1岗位的考生),仍然有效;考生主动放弃本次选聘的,于11月1日-11月2日到原报名处凭有效身份证、报名表申请退费,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②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及三张复印件:
a.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b.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灵丘县人社局管理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管理托管部门出具证明),执业资格证(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提供)。
c.近期一寸红底彩照6张(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d.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内容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能否毕业、毕业时间、就业报到证发放等情况说明)、并在选聘工作进入聘用环节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及档案,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e.现在在灵丘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与选聘岗位相同工作1周年以上的临聘人员,还需由所在单位提供工作经历和岗位等相关证明。
f.复转军人另需提供退伍军人证件,企业下岗职工另需提供下岗证明,贫困户还另需提供贫困户证明。
g.凡参加省、市级主流媒体举办的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比赛、活动,并且获得奖励和荣誉的,需提供发表作品的原始资料及相关的荣誉证书。
h.无犯罪记录证明。
i.报名登记表。
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a、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b、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c、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d、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e、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笔试
(1)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须关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电视台、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山水灵丘APP客户端、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众号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准时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选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考生须妥善保管自己的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知识、科技人文知识等)。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硕士(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本岗位笔试最高分计算。
(4)凡参加省、市级主流媒体举办的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比赛、活动,并且获得奖励和荣誉的,笔试成绩加10分。
(5)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某岗位参试人数达不到拟选聘人数的3倍,参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电视台、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山水灵丘APP客户端、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众号公布。
4、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与下一环节的选聘。
(2)依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高低排序,按照各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等额选拔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持有所报岗位相关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进入体检;如总成绩并列,且都持有岗位相关执业资格证,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并列、都持有岗位相关执业资格证、面试成绩仍并列,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3)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岗位,安排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测试。
5、体检
(1)体检工作在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考察对象,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素质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7、公示入职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入职人员,拟入职人员名单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电视台、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山水灵丘APP客户端、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众号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考生接到入职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公开选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灵丘县众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有关事项
(一)选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选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选聘工作秉承“阳光作业、诚信考试”的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灵丘县择优选聘融媒体中心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352-3333303
灵丘县择优选聘融媒体中心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0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