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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7:54     浏览量:177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及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核定床位1200张,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自治区农牧区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及自治区“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同时医院下设两个分院。建院60余年来,秉承“仁爱、和谐、博学、精医”的院训,在上海援疆的大力帮扶下,医疗业务逐年递增,科教水平快速提升,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整体实力显著提高,已成为颇具学术影响力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

二、招录岗位

本次招录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详见《2021年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7、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中共党员优先;

8、年龄:符合招录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0日);

9、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1年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5、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

6、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月30日19:30,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点击链接登陆招聘系统,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其中政审表需先在报名网站内下载,政审完后再上传;喀什市户籍人员,政审表中“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部分不需填写,其余部分填写完整并审查后上传即可(“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待复审时,由医院统一组织审查)。

3、报名链接:http://ksey.pinge360.com/,今后将在报名系统内发布相关公告,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999090997(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非工作时间、公休日不接受咨询)

5、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录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初审

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电子版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采用视频面试,按专业,分时段,多轮次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发起线上邀约,连续3次未上线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按照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采用国语答题。笔试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2、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选。

(六)资格审查复审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认证学籍信息及学历信息、学信网认证学位信息,规培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政治审查表、党员相关证明相关材料、学籍档案、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原件至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体检

1、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2、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合格的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经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经院党委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五、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身份为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薪酬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录,监督电话0998-2307621(仅接受监督反馈,不接受报名咨询)。

(二)本次招录信息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kashi .gov.cn/)及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报考人员应当遵守喀什地区及本院相关防疫规定,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资格复审者,不予安排补考及资格复审。

(四)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联系不上,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有考生本人负责。

(五)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的不予报名。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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