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地处滇中,贯穿东西,以“康养胜境、宜居楚雄”为城市定位,构建“东强产业兴园区、西塑胜境融康养、南造智谷聚科创、北筑新城旺文旅、中抓更新提品质”五大空间布局,属全省加快滇中城市群昆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地区。为集聚更多高端优质人才资源,助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匹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习成绩优异,本、硕、博学段无补考科目。
6.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在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类型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吸毒人员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毕业,所学科目存在挂科、补考的人员;
7.在以往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楚雄市2023年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楚雄市2023年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后续的相关通知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压缩为一个zip格式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姓名-代码-单位名称)发送到CXSRSJ01@126.com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情况将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适时公布。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00:00至6月23日18:00止,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不在报名时间段的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楚雄市2023年青年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
(2)本、硕、博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及本、硕、博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
(3)其他优秀表彰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申报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取消其参加本次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为方便报考学生,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报名时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个人档案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线上提供的报名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开展,考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为1:3。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教育经历加分。
教育经历加分: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高校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加3分,B类6所高校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加1分,本科学段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高校毕业的加2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加5分。本硕博阶段可进行累计加分。
(六)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所学专业比赛(竞赛)奖励(或持有所学专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较高者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相应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楚雄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期间,若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则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有疑异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岗位。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二)培养选拔。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
(三)工资待遇。执行提前转正定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高定一级)。
六、纪律与要求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参与整个招聘监督工作,维护招聘工作公正性、严肃性。
(二)考生相关要求
1.应聘者须填写正确有效联系方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在任何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涉及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如拟聘人员属于2023年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电话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550178
(二)监督电话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楚雄市2023年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2.楚雄市2023年青年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
楚雄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