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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校园青年引才大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0 14:56     浏览量:2153

为优化青年人才引进方式,充分发挥在校大学生、青年教师助力我市青年人才引进方面的重要作用,威海市人社局将遴选招募一批“校园青年引才大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6月20日,面向省内外的威海籍优秀青年学子(含留校青年教师、辅导员等)遴选招募一批“校园青年引才大使”。

二、招募条件

1.热爱威海,愿意为威海的发展献智助力、宣传推介威海市引才环境和政策;

2.道德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不良违法违纪行为;

3.有责任心,能够积极配合威海开展服务家乡的相关引才、宣传推介活动;

4.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在学校班级、院系和学生会等组织中担任职务,曾经参与或组织过班级以上活动的优先。

三、引才大使职责定位

1.宣传威海人才政策。利用学习、工作的便利条件,向在校大学生推送介绍青年人才引育政策、服务保障政策等。

2.收集了解本校学生求职需求信息,协助发布威海招聘信息,推介实习岗位、见习岗位和就业岗位。

3.配合做好校园招聘活动或邀约组织有意向来威的同学参与“名校师生山东行”“威海籍学子家乡名企行”等交流活动。

4.完成委托的其它招才引智事项。

对积极主动支持家乡引才工作的“校园青年引才大使”,将通过感谢信、慰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鼓励。

四、激励措施及管理办法

1.经公示后,由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威海市校园青年引才大使”证书,证书有效期限根据在校时间确定,一般不超过 3 年。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放“山东省校园青年引才大使”证书。

2.优先推荐参与威海市知名企业参观学习、寒暑假游学等活动;

3.优先享受由威海市优质名企提供的社会实践、实习见习机会等;

4.优先参与威海市举办的创新创业辅导活动;

5.实行动态管理,一般以本人意愿退出、离开校园或不再具备条件作为退出依据。因升学、入职等发生变化但仍具备服务家乡引进人才条件的,可连选连聘。

五、招募程序

本次活动采用自主报名和遴选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自主报名。有意向的青年学子下载并填写《威海市“校园青年引才大使”申请表》(附件1),于6月2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2.遴选推荐。省内外各高校择优选拔人选,推荐单位下载并填写《威海市“校园青年引才大使”推荐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入选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邓博文电话:0631-5197193

附件:

1.

2.

3.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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