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适应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区委政法委人才队伍现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面向社会人员招聘合同制政法辅助人员2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中共党员、顺德户籍及具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招聘实行择优录取,按考试成绩及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2.招考岗位专业要求:法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年收入约9.37万元(含购买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新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二)聘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13日24:00止。招聘单位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职位设置及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将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驾驶证等证明文件(pdf 或jpg格式)及填写好的《报名表》以“本人姓名”为标题、以word(可编辑版)格式保存,发至指定电子邮箱:QSZFWBGS@shunde.gov.cn。报名咨询电话:0757-22832770/22832541。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符合条件的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测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以及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环节需应聘者根据考官现场提出的考试题目当场作答,由多位考官独立打分并取平均分值。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两年,如今后合同制政法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顺德区委政法委可以按本次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顺德区委政法委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若出现招聘职位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4时,由本委按1:4的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二)顺德区委政法委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区委政法委网站和“顺德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顺德区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安排工作。
附件:
1.顺德区委政法委合同制政法辅助人员报名表(空白)
2.顺德区委政法委合同制政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范例)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