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砀山县人民医院、砀山县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砀山县人民医院、砀山县中医医院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2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 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正确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6月24号上午9:00点至11:00点对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砀山县人社局三楼306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4日17:00前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日下午15:0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砀山县人社局306室
3、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网上报名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一致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设定的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即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有并列则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所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一)砀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有关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将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砀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本公告由砀山县人民医院、砀山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0557-8095278、8025196
砀山县人民医院:0557-8037909 砀山县中医医院:0557-8020030
监督电话:0557-809532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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