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翔安区委政法委、翔安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01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02
招聘条件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5年6月5日以前出生),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3)。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03
招聘岗位与经费保障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当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经费保障
待遇实行分级分类的薪酬制度,月平均工资约为44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今后工资待遇根据辅警薪酬管理相关办法调整。
04
报名有关事项
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在“翔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6日,周一至周五8:00-11:00,15:00-17:30。
报名地点
翔安区新店街道新莲路266号(翔安公安分局四楼418辅警大队办公室)。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伍证原件、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
5.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需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培训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非厦门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在厦居住凭证原件、复印件;
7.个人信用记录(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打印有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并签名捺手印);
8.《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和《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见附件1、2,自行下载打印,并按填表说明填写)。
资格审核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者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05
考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另行公布。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知识等。
体能
笔试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1.男子立定跳远≥205厘米,男子俯卧撑≥15次;2.女子立定跳远≥142厘米,女子一分钟仰卧起坐≥1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面试
面试人数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体能测试达标、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若岗位招聘人数小于等于5人,则按1:3比例安排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大于5人,则按1:2的比例安排面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综合成绩总分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06
体检与考核
体检
体检人选从心理测试合格且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对心率、毒检、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得知体检结果后对非当场及当日体检项目如有疑义,应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考察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翔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编号、工作单位,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安排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将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07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简章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在翔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或通过微信群通知。
(三)根据各辅警岗位空缺情况,可以从本次各项考试成绩均合格且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择优聘用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