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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镇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21:00     浏览量:697

为顺利开展丁蜀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充实镇级经济普查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电子设备,具有财会、经济等相关业务能力;

5.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经济普查工作编外人员15名,工作期限为10个月(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4月30日),到期自动解聘。

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月薪为4000元/人(含五险一金),不享受奖金等其他福利。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丁蜀镇人民政府六楼604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前请自行网上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丁蜀镇2023年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与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如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则不进行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进行笔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出总成绩;如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政审考察。

五、聘用

1.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2.递补。拟聘用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87401295;监督举报电话:87402235。

六、本公告由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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