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学需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使用核定的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共设9个岗位,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97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峨县2023年自主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面试,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2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须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都达到合格标准,但报名时尚未通过认定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者,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考核时必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设点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天峨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六排镇云林路241号)教师招聘报名处。
3.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载填写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
(3)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学历为大专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份。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填写或提供虚假信息报考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考察、聘用等资格。
(三)开考比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报考同一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含)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同一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考生,须增加笔试筛选环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3比例人数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以公告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已入围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前两天到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的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抽签确定考官,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籍贯、父母情况等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六)面试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县委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自主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自主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特别提醒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831109,联系人:冉景恩;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0778—7830200,联系人:张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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