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学校拟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A类)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
21 | 专任教师 | 2 |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无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s://www.fjut.edu.cn/_t126/570/list.ht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21—姓名”,并以“应聘岗位21—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扫描件。
未能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报名无效。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公布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五、招聘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考核成绩,若面试考核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最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
1.拟聘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采取人才派遣A类的形式予以聘用。
2.此次聘用人员派遣期间薪酬按照《福建工程学院人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闽工院人〔2017〕22号)文件执行。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邮编:350118
电话:0591-22863047,22863040
E-mail:rczp@fjut.edu.cn
十、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3301。
附件: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