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单位和地点
招聘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名。其中:
1.出纳1名;
2.市政设施维护技术人员1名。
工作单位: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河池市市政设施处;
工作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其中:
1.出纳岗位需持有初级会计证,专业不限;
2.市政设施维护技术人员需是桥梁、道路、给排水或造价专业(外勤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适合男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违法违纪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hc2568811@126.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3楼(河池市市政设施处办公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设施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符合条件要求的由本单位通知面试,以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3楼。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问题处理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
1.面试过后,按照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员进入体检阶段。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
2.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统一在县级以上二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者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试用和聘用
聘用人员属临时聘用合同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无行政、事业等实名编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以及人社、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签订合同后享受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享受相应公休假。参加单位工会并交纳会费,享受与其他会员同等工会待遇;差旅补助等其他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执行三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并有意继续留任的可优先续签。
(三)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设施处负责解释。联系人:韦春艳,联系电话:0778-2568811。
附件: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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