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宁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深圳市唯一一家集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立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2007年医院加挂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技术指导,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和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收治任务。2017年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神专科医院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五;2019年精神科获评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2020年获批深圳市高水平医院(区域医疗中心)。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超声科医师1名,具体要求及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超声科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
3.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专业。
4.其他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具有本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其他要求:2023年应届生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办理入职前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否则将予取消录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按《深圳市康宁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并将《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在2023年6月20日前打包发送至knyyrs@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应聘超声科医师+本人姓名”。未按格式填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5603443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B座504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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