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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宣传秘书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6-14 18:39     浏览量:739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宣传秘书1名

1.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微信、网站等宣传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做好学院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2)负责策划宣传活动,深度挖掘学院特色优势,打造学院品牌,全方位展示学院文化;

3)负责联络行业重要媒体平台,开展对外宣传;

4)负责协助完成适量辅导员工作;

5)负责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敏锐的新闻采编能力、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图文排版编辑能力;熟悉各类新闻载体(传统纸媒、网站、新媒体等)运行规律;

4)普通话标准,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组织开展岗位职责要求的相关工作;

5)具有较强的心理抗压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二、工作待遇

1、一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2、不解决北京户口、住宿,具体待遇面议,工作地点在北京林业大学。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7:00。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往:147307208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简历中应包括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成绩、照片等。应聘人员应当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人员的确认。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确定面试人员,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需要按照要求发送确认邮件到1473072080@qq.com,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择优拟定录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10-6233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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