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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9:26     浏览量:830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乡建设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善于学习、肯于钻研、勤于动手、甘于奉献;

(三)学历: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清流籍;

(五)住房自行解决;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人。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向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报名,电子版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局办公室,纸质表格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原件证明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人送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5322803,监督电话:0598-5361018

地址: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碧林北路86幢大楼五楼办公室。

邮编:365300

Email邮箱:qljsj5322803@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材料: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面试现场审核,报名表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自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县住建局组织审查,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等重大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服从工作安排。

八、聘用待遇

月工资2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交纳部分),工资待遇在相关政策范围内,根据工作年限及工作表现,适时调整。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4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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