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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泉州数字研究院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启事(2023年6月)

发布时间:2023-06-14 19:32     浏览量:1291

因工作需要,我校泉州数字研究院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1名,工作地点为泉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需要派驻在泉州市数字办,负责科室工作以及与泉州数字研究院对接业务;

2.主要负责泉州数字研究院专家委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化项目相关工作处理;

3.做好数字研究院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踏实肯干、坚守保密职责,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与团队合作能力;

3.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本科起点,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已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擅长数据整理,软件应用;

6.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至qz-szyjy@hqu.edu.cn。

(二)考核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团队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境外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曾老师,0595-22699020。

华侨大学工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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