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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15 0:10     浏览量:117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现将2023年融水县自主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如学历、资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融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岗位表》。

(四)报考年龄段:18周岁至35周岁,指1987年6月20日(含本日)至2005年6月19(含本日)日期间出生;18周岁至40周岁,指1982年6月20日(含本日)至2005年6月19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获聘在融水县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用编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订单定向医学生)。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控制数聘用人员或用编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六)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6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七)其他说明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2.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融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卫健局和人社局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四、笔试

(一)内容及范围

按招聘岗位类别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笔试考察相应岗位类别的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23年7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85号)

(四)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考场。

2.报考人员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相关笔试用品(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笔试用品),如发现携带有计算、存储或通信等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理。

3.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定为50分。

4.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面试名单公布后,请进入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85号)

(三)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持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两份材料缺一不可),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签到进入候考室。

(四)实施面试

面试工作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综合成绩

1.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需要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 号)要求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考生,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举报监督电话:0772-5137271。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三)报考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772-51226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1.《融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岗位表》

2.《融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 6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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