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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用工(经济普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0:31     浏览量:1055

为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用工(经济普查)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用工(经济普查)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或按相关规定)取得毕业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起通过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yg.gov.cn/rsj/)阅读《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用工(经济普查)公告》,并查阅相关信息。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8日17: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从人事考试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注册报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真实、准确,错报、虚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上传附件。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照片等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单张、逐个、正位上传报名系统,请勿使用压缩包上传: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提示生成,网址:http://www.chsi.com.cn)。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4)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标准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可登录报名系统,在上传附件栏下载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此工具只可在电脑端使用,对拟上传的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未经标准化处理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初审

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退回修改未再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应聘人员可向市人社局申请一次个人信息(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更改,其中岗位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每人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合成一张卷,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机构负责命制。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计划于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2:00进行,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⑴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签字)和网上报名提交的所有附件原件材料。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对其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23年7月31日(或按相关规定)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统计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助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市统计局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3年。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工作每满一年经年终考核合格的增加50元工龄工资。本次招聘的辅助用工不纳入编制管理。

四、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6789787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6269831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6789791(技术支持)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632205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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