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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3:11     浏览量:883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

专业

岗位要求

01

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前台受理

7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心服务。

2. 身体健康,具有适应窗口工作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政务服务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下载并填写《》(附件1,需本人手写签名)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请附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蓝底彩色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邮件标题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姓名+岗位代码”命名;邮箱地址:2359151880@qq.com。

2.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19日16:00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3.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咨询:13962997335。

(二)资格审核

所有应聘人员皆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将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进入考试阶段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考申请材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需本人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6月19日09:00-18:00。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101室。

联系电话:13962997335。

3. 资格审核材料:

(1)《》(附件1)并本人在“声明”栏手写签名;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本人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奖励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5)反映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证明)、工作能力、奖励情况、业务水平等材料图片;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4.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该比例,将酌情核减岗位或取消本次招聘,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三)笔试

笔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行政职业能力进行测评。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并在公众号“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公示;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 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考生成绩汇总。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 面试结束后,在公众号“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公示最终成绩和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聘用及递补

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众号“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公示3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 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劳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派遣至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试用期为两个月。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 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试用期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试用期不合格或试用期发生主动辞职的;

(6)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3-59009636。

六、其他事宜

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 应聘者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 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看公众号“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本公告解释权属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附件:

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1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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