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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6:07     浏览量:1159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是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要求

1.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文学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承压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以及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止。应聘人员需提交《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简历等有关材料,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fgw2818723@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职位+姓名”。

(二)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 于6月底在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福利待遇

聘用福利待遇,参照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聘用人员待遇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相关规定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负担。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0-2818723

附件: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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