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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22:38     浏览量:734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启东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987年6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6月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资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2023年6月27日16:00。

2.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启东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稿一份(附件2)。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JP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附件3);

(4)01、02岗位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qidongrmt@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启东市融媒体中心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0795160。报名时间开始之前、报名时间截止后都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后,由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意见由启东市融媒体中心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应聘人员。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2023年6月28日16:00。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启东市融媒体中心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0795160。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期间9:00-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2023年6月29日17:00。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启东市融媒体中心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址: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4室(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考试费用,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缴费与准考证领取同时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式两份;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现场签订《》(附件3);

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01、02岗位需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费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四、招聘办法

考试委托启东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一)考试方式

1.01、02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分为演播室试镜、现场主持、新闻节目配音,不指定考试范围。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演播室试镜60分、现场主持20分、新闻节目配音2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0倍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03、04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新闻采编,不指定考试范围。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0倍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3.05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0倍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启东市融媒体中心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202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启东市融媒体中心0513-80795160;监督举报电话:0513-68218036(中共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

2.

3.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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