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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育明高级中学选聘学科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23:16     浏览量:1092

为充实大连育明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工作力量,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大连育明高级中学教师选聘公告。

一、选聘高中教师

1.选聘范围

大连市域外具有公办高中学校教育工作经历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选聘学科岗位

语文岗位1人,数学岗位1人,英语岗位1人,物理岗位2人,化学岗位1人,生物岗位2人。

3.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为人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45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公办高中学校教育工作经历的事业编制人员岗位条件

(1)公办高中学校教育工作经历的事业编制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

(2)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5.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岗位条件

应符合专业对口要求,归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学历认证。

二、相关待遇

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完成者(完成人)前3名”: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领军人才,认定后享受260万元安家费,享受就诊“绿色通道”,父母和配偶参照人才本人享受同等服务待遇,本人享受特诊医疗待遇和免费健康体检,配备责任医师,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自主择校一次、初中择校的初升高时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2.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完成者(完成人)第4-6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高端人才,认定后享受120万元安家费,享受就诊“绿色通道”,享受特诊医疗待遇和免费健康体检,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自主择校一次、初中择校的初升高时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3.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完成者(完成人)前3名”,“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专家型校长(园长)”“省‘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项目主持人”“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的博士学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青年才俊,认定后享受30万元安家费,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三、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通过邮箱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1)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上传2个附件。

(2)附件1:《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签字后的《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汇总成的1个pdf文件。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荣誉及成绩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23381740@qq.com

电话:0411-84759232 13889640395

附件: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2023年6月1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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