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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53     浏览量:1282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进行。

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招聘66名辅警,其中男性62名、女性4名。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宗教信仰。
4.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
6. 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
7. 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低近视等症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 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2.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7日10:00时至2023年6月20日18:00时。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昆玉市)及6个基层所队。和田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24团)、喀尔塔格孜派出所(皮山农场)、阿克兰干派出所(224团)、昆仑派出所(47团)、巴什吐格派出所(一牧场)、拉依苏派出所(225团)。
报考者携带: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③近半年内有工作经历的需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原件1份;④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任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填写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信息填写失误、材料缺失、材料模糊变形、身份证过期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自负。
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逐人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主要测试基础常识、基础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不发放学习资料。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面试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相同时,通过加试选择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可以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条件所列12条情形。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相关所需证明材料的报考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送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兑现相关待遇;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兵团公安局、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招聘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宜,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微信公众号“昆玉警事”,因查看其他网络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考试失误,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人员,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薪酬待遇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工资按照《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福利保障标准暂行规定》(师市党办发〔2019〕48号)《师市党委财经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纪要》(师市财会纪〔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年度考核定等情况发放年度绩效工资。辅警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单位每年为辅警额外购买大额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其他待遇
辅警享受国家、自治区、兵团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休假标准按《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辅警请销假制度(试行)》执行。
(三)劳动关系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十四师公安机关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十四师公安局负责。
优惠政策
(一)路费核报
内地户籍辅警工作满6个月的,师市公安局予以报销首次进疆到岗交通费,报销标准参照《第十四师公安机关民警探亲假报销标准》执行。
(二)子女入学政策
辅警子女在第十四师昆玉市辖区入学,按规定享受兵团学生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

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昆玉市):0903-2528528

和田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24团):15276033879

喀尔塔格孜派出所(皮山农场):13399353296

阿克兰干派出所(224团):17881721661

昆仑派出所(47团):13037614528

巴什吐格派出所(一牧场):18213043469

拉依苏派出所(225团):19990464829

受理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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